回应人大代表建议,为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列任务清单—— 深圳每千名户籍老人或将拥有养老床位40 张
经市政府同意,市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建议办理方案》,203 名市人大代表的建议作出回应。记者从该《方案》中获悉,深圳将重点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的11 项主要任务,预计到2020 年基本形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力争实现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 张。
据悉,2018 年深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共有203 名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建议,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决定,将郑学定、杨瑞、王文若等代表提出的13 件建议合并,形成《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建议》,由市政府重点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重点督办。该重点建议由市民政局牵头主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12家职能局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进行办理。
记者留意到,该《方案》着重围绕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单一,基础设施不够完备,养老功能比较欠缺;养老机构医疗功能不足,服务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不高;医养结合机制不够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与基本医疗不接续,缺乏医疗资源及技术支撑,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不够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高,养老服务质量监管评估体系不完善;法规保障比较欠缺等五大方面的问题,结合我市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状况,列出11 项主要任务34项措施清单和完成时间表。
比如,《方案》提出在2020年以前“全面建立养老1336 服务体系”,搭建智慧养老服务网,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公益3 种力量,提供政府基本保障、居家社区联动、机构养老3 种服务,构建市—区—街道—社区—站点—家庭6 个养老服务层级。
《方案》提出,2021年前要“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措施包括:加快推进市老龄综合服务中心、康复医院B 院区项目,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3000 张以上,到“十三五”期末每个区至少建成一家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区级社会福利中心或养老机构。“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新建居住(小)区同步配套标准化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打造集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四位一体”的新型养老综合体。
《方案》提出,要加快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养老服务照顾津贴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深圳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深圳市关于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实施意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规范》及《居家养老服务与绩效评估规范》等,为满足养老需求,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供政策创新和法规保障。
《方案》还强调信息化技术在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上的应用,将依托深圳智慧城市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创新手段,规划建设政府支持引导、市场为主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政府、机构、社区和老年人之间养老信息和资源的互通共享。其中包括升级集多功能于一体的养老服务卡;通过“互联网+”为居家老年人有效提供基本生活照料、辅具配置、医疗健康、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服务;支持企业发展老年电子商务、网络虚拟养老院等。
此外,《方案》还涵盖了“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打造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圳标准”;“完善和拓展社会养老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医养融合发展的服务机制”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孝亲敬老文化建设”“ 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评估体系建设”等。
《方案》要求,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加快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充分调动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实现合作共赢;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支持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