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交通整治—— 遵守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5月23日上午,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坪地社区交通预防站持续发力,在富坪中路与湖田路交汇路口红绿灯旁开展交通文明整治行动暨文明出行宣传活动。
动员社区综治维稳、安全、城管、房管、团委、妇联、社工机构及交通预防站各部门工作人员等20人参加活动。
活动开始,首先邀请社区党委副书记萧伟雄同志在活动前作动员讲话,对本次宣传活动进行部署和安排,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活动现场,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分工表,各自上岗,对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活动中,坪地街道交通整治办副主任胥跃和交警大队龚占强同志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助力文明劝导服务活动取得更好效果。
在坪地街道交通整治办的工作指导下以及坪地社区交通防站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坪地社区居民文明出行的意识显著提高,查违数据明显下降。该活动从今天早上7:30截止上午10点,共引导违规群众50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50份,发朋友圈43人,发放宣传折页67份,张贴头盔贴子58张,违规人员协助劝导7人。
安全知识科普:电动车不带头盔,违规载人,速度过快,都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1、非机动车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右侧行驶。
2、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通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定安全后通过。
3、各类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速度不超过二十公里每小时。
4、非机会车道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会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在这里,我们倡导:
1、遵守交通部门规定,安全上路(不逆行、并排骑行、超速行驶等),安全充电。
2、骑行电动车时先检查头盔是否完好,上车牢记带头盔。
3、按照停放区域,有序停放电动车和共享单车,消防通道、交通要道千万不能违章停车。
4、广大社区居民朋友们不要购买、使用超标的电动自行车。
最后,给大家提个醒,从5月起,坪地街道在各个社区开展交通学习点,定期在各个主要路口对违章行为进行登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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